? 2020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砥砺奋进、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16.32亿元,增长1.8%,总量居全省设区市第4位,增幅列全省设区市第5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7.65亿元,增长0.6%,同口径增长2.5%;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比重分别为83.4%和72.2%,均列全省第3位,分别高于全省平均3.3和4.3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653亿元,增长5.2%,总量居全省设区市第4位,增幅列全省设区市第3位,其中,全市民生方面支出达到533.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
一、凝心聚力助推经济稳中有进
1.争资争项跑出“加速度”。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04.8亿元、增长11.8%;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60.86亿元、增长114.4%;成功入围2020年度全国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帮助袁州区成功纳入财政部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县。
2.产业资金投向“更精准”。市级统筹安排产业集群、科技等专项资金近10亿元,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拨付新能源汽车等补贴资金6184万元,全力支持锂电产业发展;拨付专项资金4490万元,鼓励企业拓宽境外市场销售渠道。
3.财政杠杆撬动“再加力”。全市通过“四贷一保”撬动信贷资金184.94亿元,帮助4057户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31亿元、增长27.5%,规模居全省第一;全市共有60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管理库,总投资额517亿元,入库项目总数和投资额均列全省第二;市级产业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和产业促进引导资金落地104.24亿元。
二、克难攻坚支撑重大决策部署实施
1.强化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资金拨付和库款保障预案,开辟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绿色通道,全市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0.1亿元,全力保障所需各项经费。
2.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全市累计减税降费超83亿元,减免企业社保费9.73亿元;为62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撬动信贷资金12.3亿元;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4.1亿元支持“稳就业”;全市为1568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03亿元;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17亿元,培训企业职工26.1万人次。
3.聚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建立“三保”支出预算提前审查和日常督导机制,制定了全市“三保”风险应急预案。全市县乡“三保”需求数254.4亿元,实际支付数255.7亿元,有力保障了基层平稳运行;督促县乡补发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含教师补贴)3.2亿元,保障基层干部待遇落实到位。
三、铆足干劲打赢“三大攻坚战”
1.积极防范债务风险。提请市政府出台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国有资产资金和债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全市2020年化债任务全面完成,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25.9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83%;积极推进市县乡三级融资平台整合,工作进度居全省前列。
2.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全市争取中央、省财政支农补助资金40.14亿元,市级财政安排支农资金3.68亿元,不断加大农村投入保障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机制,2020年全市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资金117亿元,分配和支出进度均达100%。
3.支持改善生态环境。全年争取上级污染防治补助资金1.67亿元、同比增长35%;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亿元支持丰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市级拨付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中央奖补资金3亿元,支持消除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安排资金6388万元支持垃圾分类、减量和焚烧发电等。
四、兜牢底线增进民生福祉
1.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全市向20.55万城乡低保对象支付低保金8.78亿元,向1.07万人次发放失业金等4167万元,为城乡2.16万名特困人员支付供养金1.76亿元,为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32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30.07亿元。
2.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板。市级分10年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人民医院北院建设。全市统筹资金10.32亿元用于保障教师待遇;为23.27万余人次困难学生发放奖、助学金1.59亿元。全市下达补助资金1091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
3.支持社会治理促稳定。市级安排公共安全及综治专项资金7228万元,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拨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1731万元,支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市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5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1.大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市级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并在袁州区等3地同步开展试点。积极谋划、对接落实好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市级批复项目绩效目标680个,是上年的4.69倍。出台市级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监管暂行办法等。
2.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提请市政府优化重大经费审批拨付机制;市级评审预、决算项目审减金额51.44亿元,核减率19.2%;加大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力度,全市上线单位2331家;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设,全市交易金额2.32亿元,增长97%。
3.全力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二十一条措施等,全市“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0.07%。市级收回存量资金3.2亿元,重点投入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亟需领域。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会计监督检查等,查处问题单位87个,纠改问题金额超过2亿元。
六、以政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全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集中研讨4次,党组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推进党建“三化”建设。创立宜春财政“红管家”党建品牌,创建标准化党员活动室,精心打造机关党建文化走廊;组织青年干部开展辩论赛和红色教育实践,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和“宜春人游宜春”活动,成功举办全市财政系统运动会,浓厚党建文化氛围。
3.提升自我净化能力。完善财政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规程36项;对照“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强化主体责任,梳理局领导班子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销号;认真梳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目前检视的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并构筑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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