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城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资金帮扶力度,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借助网络、广播、宣传册等手段,广泛宣传临时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了解临时救助政策,切实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完善救助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丰城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统一救助程序,明确职责范围及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救助程序。临时救助可依申请受理和主动发现受理,实行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初审、市民政局复审、市政府领导审批的认定程序,并对临时救助对象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资金管理。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预算予以保障,指导乡镇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专款专用,根据乡镇人口基数、上年临时救助任务等因素,拨付97.88万元用于乡镇保障临时救助需求支出。截至8月底,已拨付160.07万元用于临时特别救助,救助困难群众107户435人。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临时救助资金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