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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宏观政策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不搞“急转弯”,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更细致的安排。
记者关注到,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
会议明确,将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
同时,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此外,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据了解,上述政策加上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预计今年全年新增减税超过5500亿元。
国务院常务会还强调,在落实减税政策的同时,要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坚决防止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会议要求,要多用公平普惠的政策和改革,使市场主体更大受益,提升活跃度。同时引导地方利用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合理降低政府杠杆率,防止盲目铺新摊子,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记者程姝雯)